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9月9日,“大连高新区集聚创新要素推动‘又高又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建国饭店隆重举行。
政策扶持对象
注册、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和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团体、高校院所和创新创业人才。
人才支持——最高1000万元
实施“海创工程”、“科创工程”,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无偿资助最高1000万元。
支持企业引留优秀人才,最高奖励5万元。
企业人员增长补助,最高200万元。
科技创新——最高1000万元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最高20万元。
高端创新平台扶持,3年内最高1000万元。
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扶持。2年内最高1000万元。
创新孵化载体扶持,给予最高300万元/家奖励。
科技金融——最高1亿元
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扶持,出资额最高1亿元。
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实际到位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科技信贷融资补贴,最高30万元。
企业境内外上市奖励,连续三年,扶持按年度区级贡献增量100%计算;或最高2000万元股权投资扶持。
产业扶持——最高1000万元
高成长型企业扶持,连续三年,瞪羚类企业按年度区级贡献增量的100%计算,独角兽类每年扶持最高300万元。
培育或引进企业奖励,最高30 万元。
优质企业发展奖励,连续三年,按年度区级贡献计算,最高比例70%。
高端生产型企业扶持,最高1000万元。
企业出口业务奖励,最高100万元。
文化创意企业扶持,按年度区级贡献计算,最高比例70%。
产业楼宇服务奖励,最高100万元/年/家。
招商引资贡献奖励,最高200万元。
社会资本投资合作,最高20%参股或以其他方式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