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是困扰市场主体的老问题,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的中小微企业来说,问题尤甚。为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并要求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这类“直通车”如何既开快又开稳,直达中小微企业?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近期陆续推出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给出了答案。
一:《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
二:《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
三:《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
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
四:《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五:《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六:《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
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
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
八:《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
鼓励有真实人民币资金需求的发行人发债。
九: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
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
十: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取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审批。
十一:《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
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