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单位: 大连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中山区人民政府
西岗区人民政府
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普兰店区人民政府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庄河市人民政府
长海县人民政府
金普新区管委会
高新园区管委会
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大连市高校创新创业联盟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
三、参赛条件
大赛设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团队组。其中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划分六个赛道;团队组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划分五个赛道。
(一)参加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须为大连市注册企业单位,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组比赛;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市赛获奖企业将依据国家大赛组委会规则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7.鼓励符合条件的往届市赛获奖企业参赛,参赛项目必须是没有在往届市赛获奖的新技术和新项目。已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奖项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参加团队组比赛须为高校学生团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真实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无知识产权纠纷。
2.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有指导老师,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不含指导老师)。
3.团队组参赛项目有以下情况取消参赛资格:(1)违背相关法律、法规;(2)参赛项目(作品)非原创,参赛者不能对参赛作品享有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涉嫌作弊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或其他合法权益;(3)参赛项目(作品)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4)参赛项目(作品)包含大赛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等。
四、赛事安排
(一)大赛启动
时间:2023年6月2日。
(二)注册报名
参加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单位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和身份认证,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参加团队组的项目团队按照大赛指定的报名方式统一注册报名,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相关差旅费自理。
注册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日
(三)资格确认
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对照参赛条件,对已报名注册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
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四)赛程安排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优胜团队。
1.初赛
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网上评选方式进行。团队组每个赛道选出12个项目,初创组每个赛道选出12个项目,成长组每个赛道选出20个项目进入复赛(如某赛道团队组或初创组有效报名数低于12个,成长组有效报名数低于20个,则将有效报名项目根据行业领域合并相近赛道进行比赛,并对所涉及赛道复赛名额分配作相应调整)。
时间:2023年7月上旬
2.复赛
采用线下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比赛方式,评选出实际参赛数量50%左右的优秀项目,其中团队组每个赛道6个项目,初创组每个赛道6个项目,成长组每个赛道10个项目晋级决赛。
时间:2023年7月中旬
3.决赛
沿用线下路演“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比赛方式,将最终评选出各赛道:初创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成长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团队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时间:2023年8月上旬
4.尽职调查
大赛组委会组织对市赛获奖企业及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未通过尽职调查的参赛企业及团队取消成绩,依决赛成绩名次递补。
5.推荐入围国赛
组委会按照国赛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市赛获奖企业入围国赛。
时间:2023年9月
6.组织参加国赛
大赛组委会组织推荐入围国赛的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半决赛、总决赛。
时间:2023年9月-11月
五、比赛规则
本届大赛将延用国赛评委(外地)担任全部项目评审,依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等方面,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组委会将对大赛晋级企业、团队进行公示,未通过公示的企业和团队将取消参赛资格。复赛及决赛现场均进行录音录像,所有比赛环节相关评审资料留档备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大赛服务
本届大赛将组织培训辅导、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宣传推广等配套活动,搭建融资对接、行业交流的重要平台,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赛事服务。
(一)创业培训
对参赛企业及团队给予比赛咨询和辅导、《商业计划书撰写与路演技巧》、科技税务筹划等培训,帮助企业及团队顺利参赛,全面提升企业及团队综合能力。
(二)融资对接
组织银企对接、金融资本对接等活动,为企业及团队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创、投、贷、融”服务,促进企业及团队与资本快速高效对接。
(三)项目展示
通过展示和推广大赛先进研发成果,推动人才、技术、成果和项目有效对接,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四)宣传报道
通过广播电视、纸媒、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对大赛活动、优秀企业、团队宣传报道,加强大赛宣传力度,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五) 创业讲堂
组织开展创业大讲堂,宣传前沿创业政策,普及创业知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通过讲座、论坛等形式,为企业及团队提供创新创业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六)孵化对接
组织参赛企业、团队与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对接活动,引导参赛企业、团队入驻创业孵化平台,享受优惠孵化政策。
(七)国赛培训
邀请国赛评委对入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半决赛、决赛的企业进行一对一培训,全面提升参赛企业比赛能力。
七、支持政策
1.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连赛区)暨大连市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等级奖企业及团队给予奖励资助。其中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资助标准为: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6万元。团队组资助标准为: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5千元、三等奖2千元。向获奖企业及团队颁发证书奖杯。
2.对代表我市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等级奖(含一、二、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资助,对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奖的参赛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资助。国赛奖励资助与市赛奖励资助不兼得。
3.设立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报名、组织、推荐和获奖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表彰。
4.对参赛企业进行投融资、贷款授信、成果转化等方面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与政府扶持政策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