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
居民在我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
非普通住房、非住房、土地权属
以及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契税税率
由现行的4%调整为3%
根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辽宁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规定,
从2023年1月1日起,大连市契税税率将由最高4%调整成为3%,降幅达25%。
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1、居民在我市承受第三套及以上非普通住房;
2、居民承受非住房,例如公寓等;
3、居民承受土地权属;
4、单位承受房屋、土地权属。